问 题

发表人:潘** 提问时间:2026-06-11

标题:关于央企高级职称资格在天津市认可的相关事宜

本人2016年经央企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同年通过天津市统考,入职本区事业单位。现就相关职称事宜咨询如下:一、由中国铁建评审核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天津市是否予以职称资格认可;如暂无法直接认可,需补充报送哪些佐证材料?二、如现工作单位现有对应层级、对应专业的空缺专业技术岗位,本人可否凭上述已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按政策申报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请正面文字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6-06-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有关要求,请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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