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金* 提问时间:2026-06-10

标题: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

尊敬的消防部门:

近期各地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为切实防范我小区发生类似安全事件,特向贵部门反映如下情况:

我小区(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花园)属于老旧小区,虽设有自行车棚,但一直未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受此影响,居民常将电动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或通过私拉“飞线”的方式充电。由于小区均为老旧楼宇,缺乏规范的安全通道,上述行为已给小区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恳请贵部门能及时关注并协调解决此问题,消除安全风险。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6-07-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核查处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跟进该问题,请您持续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河西区

2026年6月1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尖山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由于自行车充电装置设施属于小区公共设施,工作人员将在小区内开展民意调查,后续依据民意结果研判安装充电设施事宜。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公共安全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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