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施** 提问时间:2026-06-10

标题:关于农村住宅未取得房地一体宅基地产权证问题

区政府相关领导,您好

我家住宅在里仁街属于一户一宅,1984年就在现址新建的老宅,2001年经镇里审批同意在原址进行的翻建至今。

2016年左右区里同志进行了现场的视频采集信息,自调查后一直没有下发产权证,我们也不了解原因是什么。

近期关于此问题我到访城关镇城建办了解原因,最后给予的回复是从区里调档案确认为我们的住宅压线村界,因此不能办理。对于此回复我不能理解,我家一直居住在这里新建、翻建都有正常手续,怎么到现在就压村的界限了呢?

综上所述,结合国家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恳请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帮我家解决一下房子取证困难的问题,对于给予的帮助我们深表感谢。

以上,期待您的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6-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在集中确权阶段已完成受理登记,但未能确权成功。我镇工作人员前期通过查阅确权底册登记信息,发现未确权原因为“占压非建设用地”,并已向您告知。

因集中确权阶段该项工作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为进一步核实原因,工作人员调出您户确权档案后于5月18日携带该档案前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以下简称“区规自分局”)进行咨询。区规自分局工作人员查阅档案资料后指出,图纸显示您家院落的一面墙与村庄范围线重合,存在压占村庄范围线的情况。

区规自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向我镇工作人员解答: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若干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14〕27号)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对象为村庄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您户房屋压占村庄范围线、占压非建设用地,不符合上述规定范围,无法进行确权登记。

集中确权阶段结束后,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责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委”)负责。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就此类情形与区农委保持沟通对接,推动研究处置路径。您也可同时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向区农委咨询,以便多渠道推进问题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武清区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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