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郜** 提问时间:2026-06-05

标题:关于女员工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计算的问题

女员工已经由单位缴纳生育保险,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按照现行的政策标准,女员工是领取128天生育津贴,现需要咨询的问题如下:

女员工生产前12个月的工资构成是 底薪+绩效奖金(奖金),政策规定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是需要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的,那么这种薪资结构下,产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是否含奖金,政策文件及标准是什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6-06-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女职工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产假的,用人单位应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产假期间的待遇标准,该标准不得低于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女职工产假前在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月份计算。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享受相应天数的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标准除以30.4天乘以产假天数,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将差额部分发放给女职工本人。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协商确定的待遇标准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6年6月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