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易醴商贸有限公司委托非天津工厂生产的引滦牌天津啤酒,缩小注册商标引滦,突出非注册商标天津啤酒,违反商标法第十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条款,同时也违反了国家商标局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加强使用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该件已立案,正在调查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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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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