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来津工作的博士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咨询。
我是预计2026年6月份毕业的博士生,即将入职天津市某国有企业。目前我搜集到两个有关来津工作的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1.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和《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对于新近全职引进,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协议)的青年后备人才,给予毕业两年内来津或留津工作的博士,连续3年,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
2.根据《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均须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毕业或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由市人才发展基金、企业(含国有企业、驻津企业)所在区各承担10万元,分3年拨付(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7万元)。
我的问题如下:
1.请问上述两项政策是否仍在生效,作为即将入职的博士,我应该申请哪项资助且如何申请。
2.请问天津市是否还有其它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期待您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