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病假和公休日、节假日关系的咨询
您好,我之前的留言,“职工周五请了病假,下周一来上班了,周六日的公休日是按病假算还是按公休算?”“如果职工周五请了病假,下周二来上班了,中间的周六日公休日是按病假算还是按公休算?”当时答复的都是“按公休”,后来又答复我“以您咨询内容为例:职工从周五开始病休,周五顺延的周六、周日为公休日,若病休三天,则周六、周日在病休期间;若病休一天,则周六、周日不在病休期间,为公休。“现在的情况是,①职工周五歇了一天病假,医生给开了一张假条,建休七天,职工周一来上班了,甲认为,病周六就好了,但周六周日是公休,病好了也没法来上班,所以周六周日不能按病假算,需要按公休算;乙认为,按照《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 号)文件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无法判断周六周日职工疾病是否好了,只能以周一来上班了判断,所以周五周六周日都得算病假,但按照您两次的回答,目前无法判断甲乙谁说的正确。②职工周五歇了一天病假,医生给开了一张假条,建休七天,职工是周二来上班了,那么是不是能推翻您第一次的回答,也就是周五周六周日周一都算病假。鉴于该类问题是一个多人的共性问题,请您明确清晰的回答以上①和②究竟该怎么确定病假日期,谢谢您!请不要电话联系我,直接在这里答复我就好,以便其他有类似问题的人也能获得解答,谢谢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