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6-05-22

标题:武清城镇退役士兵帮扶政策

我于2019年12月27日,向武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城镇退役士兵帮扶政策申请了信息公开,武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0年1月17对武清城镇退役士兵帮扶政策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但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9条规定,涉及到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必须公开,第二十条,扶贫,社保,就业等政策,必须公开,《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退役军人部门必须宣传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安置帮扶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明确安置,帮扶待遇公开透明,不得暗箱操作,退役军人安置帮扶工作不是国家机密,不是涉密事项,为何不予公开,要求武清退役军人事务局纠正错误决定,滥用条款,公开武清退役军人安置帮扶政策,公开帮扶帮扶条件,范围,标准,办理流程,还所有退役军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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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5-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复如下:

经查,我局已于2020年1月17日就您的信息公开申请,做出了答复。如需了解政策详情,您可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拨打电话82250761具体咨询。

同时,我局已就您提出的“要求帮扶和公开帮扶政策”的信访事项做出过书面答复。2018年11月6日,武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就您提出的“要求享受复员城镇兵应当享受的同等待遇”问题,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18〕17号,经您申请,2018年12月18日区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出具复查意见(访复字〔2018〕160号),维持我局处理意见,您未申请复核;2022年4月24日我局就您提出的“公开帮扶政策”诉求,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22〕6号,您未申请复查、复核;2022年4月24日我局就您提出的“我就不能享受帮扶安置工作”等诉求,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22〕7号,经您申请,2022年6月6日区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做出复查意见(访复字〔2022〕47号),2022年7月26日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作出复核意见(津信核〔2022〕048号),均维持我局处理意见。

 

武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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