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集体排涝池(鱼池)被违规填平、非法堆渣、违规车辆占道停放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武清区政民零距离平台、相关主管部门:
您好!
我是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东王庄村村民,现实名向平台如实反映我村集体公共排涝池(兼村民鱼池)被私自违规填平、现场违规堆放建筑垃圾、长期停放多辆无牌农用车及改装车辆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上述行为无任何审批、无村民公示、无合法手续,既破坏村庄防汛水利设施、侵占集体土地,又造成村内环境脏乱、安全隐患突出。恳请相关部门实地核查、依法整治、恢复原貌、清除隐患。
一、涉事设施基本情况
我村涉案地块为村庄固有公共排涝池(集体鱼池),属于村集体公共水利资产,归东王庄村全体村民共有,不属于任何个人私产。长期以来,该池塘承担村内雨水收集、调蓄积水、汛期排涝防汛的核心功能,有效避免村内低洼区域、农田、民居雨季积水内涝,是保障本村民生安全、防汛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
二、违规问题详细事实(含新增现场问题)
(一)集体排涝池被私自整体违规填平
近期,相关人员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未公示、未报备镇政府、未取得水利、自然资源部门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用机械将村集体排涝池彻底填埋,完全破坏原有池塘水域、蓄水结构,彻底废掉本村原有天然排涝、蓄水功能,属于擅自损毁水利设施、擅自改变集体土地用途的违规行为。
(二)填平地块裸露堆放大量建筑垃圾
排涝池被填平之后,现场并未进行平整复绿、硬化或合规治理,长期裸露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渣土废料,无围挡、无覆盖、无喷淋抑尘、无防尘措施。裸露垃圾不仅破坏村容村貌,还存在扬尘污染、垃圾遗留污染问题,同时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原泄洪、排水区域,严重阻碍地表渗水与雨水疏导,进一步加剧村内积水风险。
(三)地块内长期停放多辆无牌照农用车及改装车辆
该填平空地内,长期固定停放多台无任何牌照、无手续农用车,同时停放一台私自改装车辆。车辆长期占用集体公共水利地块停放,属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违规停放三无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滞留村内公共区域,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也涉嫌违反车辆管理、道路安全、农村环境治理相关规定。
以上所有问题均为持续存在的现存问题,现场实景清晰、证据确凿,随时可由职能部门现场核查取证。
三、本次违规行为造成的危害与不良影响
1. 损毁防汛水利设施,造成重大汛期安全隐患
天然排涝池塘被填平、垃圾渣土压实覆盖地表,导致本村丧失原有积水调蓄空间,雨季雨水无处疏导、无处积存,极易造成村内大范围积水、倒灌、农田淹涝、道路积水断路、村民房屋泡水受损,直接威胁全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资产,严重侵害村民集体权益
该地块属于全村集体资产,任何人无权私自填埋、私自占用、私自堆放垃圾、私自占用停放私人车辆。本次行为属于私自霸占集体公共资源,严重侵犯全体村民合法权益,群众意见极大。
3. 露天堆渣、扬尘污染,破坏农村人居环境
建筑垃圾裸堆、渣土无覆盖,遇风扬尘、遇雨泥沙外流,污染村内环境,不符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清洁、扬尘治理的相关工作要求。
4. 三无车辆、改装车辆滞留村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多辆无牌无证农用车、改装车辆长期停放聚集,车辆来源不明、无年检、无合法手续,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存在非法作业、违规上路、违法改装等潜在问题,严重影响村内治安与安全管理。
5. 全程暗箱操作、无公示无审批,程序严重违法
从填埋池塘到堆渣占地、圈占公共场地,全程未征求村民意见、未公示、无任何合法审批手续,属于典型的村级私自发包、私自占地、违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集体资产管理、水利设施保护、土地用途管制相关法律法规。
四、本人诉求与恳请核查处置事项
恳请区、镇相关部门实地到东王庄村现场核查,对全部违法违规问题一并彻底整治、闭环处理,具体诉求如下:
1. 彻查违规填埋水利设施行为
依法调查私自填埋村集体排涝池的责任人、施工方、组织者,确认行为违法性,依法追责。
2. 责令恢复排涝池原有功能原貌
要求立即清理全部填埋渣土、建筑垃圾,恢复原有池塘蓄水、排涝、防汛功能,恢复村庄原有水利生态与排水体系,消除防汛隐患。
3. 彻底清理现场垃圾与违规车辆
全面清走现场裸露堆放的全部建筑垃圾、渣土杂物;清离所有无牌无证农用车、非法改装车辆,对违规车辆问题移交交管、执法部门核查处理,杜绝长期占道占地停放。
4. 依规追责、公开公示处理结果
对本次损毁集体水利、侵占集体土地、乱堆乱放、违规占地停车等问题责任人依规处理,并在村内公示结果,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5. 规范本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督促村委会严格执行集体资产、集体土地、水利设施管理制度,今后涉及土地改造、池塘填埋、场地变更、工程施工必须做到村民知情、会议表决、公示公开、上级审批,杜绝私自处置集体资产。
本人以上所述全部属实,现场照片、视频、现状均可核验。恳请主管部门重视民生隐患问题,尽快现场核查、彻底整改、消除安全与环境隐患,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反映人:王**
联系电话:13512005124
日期:2026 年 5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