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华侨城寄湖苑物业违规放行车辆侵害业主权益
本小区 2025 年 4 月起租售地下车位,明确实行人车分离,地面无规划车位。本人已购买 / 租赁车位并履行义务,但物业长期放任无车位车辆进入小区地面随意停放,严重违约违规,危害安全。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九百四十二条,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物业负有维护秩序、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明确居住区专用停车场(地下)由物业规范管理,小区地面未规划车位不得擅自停放,物业有义务维护停车秩序与人身安全。
小区地面无车位、儿童多,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居民尤其是未成年人安全。物业不执行人车分离承诺,导致已付费业主权益受损,管理不公,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现诉求:
立即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禁止无车位 / 未租车位车辆进入小区地面;
立即清理地面违停车辆,恢复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如物业拒不整改,应退还车位购买款 / 租金并承担责任;
恳请住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依法督办整改,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