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26-05-18

标题:天津市华侨城寄湖苑物业违规放行车辆侵害业主权益

本小区 2025 年 4 月起租售地下车位,明确实行人车分离,地面无规划车位。本人已购买 / 租赁车位并履行义务,但物业长期放任无车位车辆进入小区地面随意停放,严重违约违规,危害安全。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九百四十二条,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物业负有维护秩序、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明确居住区专用停车场(地下)由物业规范管理,小区地面未规划车位不得擅自停放,物业有义务维护停车秩序与人身安全。

小区地面无车位、儿童多,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居民尤其是未成年人安全。物业不执行人车分离承诺,导致已付费业主权益受损,管理不公,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现诉求:

立即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禁止无车位 / 未租车位车辆进入小区地面;

立即清理地面违停车辆,恢复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如物业拒不整改,应退还车位购买款 / 租金并承担责任;

恳请住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依法督办整改,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6-05-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东丽湖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了解,该小区规划并未设置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目前,因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存在转让、出租情况,部分未承租车位的业主便将车辆停放至园区道路上,影响出行秩序。对此住建委已督促物业公司,一方面持续劝导违停车辆驶离,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公示停车管理相关要求;另一方面建议物业主动对接属地街道与社区,多方协同沟通调解,妥善协调车位使用相关事宜,全力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出行权益。

经街道核实,4月18日华侨城项目销售部正式启动华侨城项目地下车位使用权租赁、转让工作,该小区为预售方式进行认购。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该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归出卖人所有,地产方有权依法开展销售、出租及赠送工作,目前该小区地下车库的租售工作还在进行中。经与开发商沟通,目前还处于正式启动地下车库管理的过渡阶段,该阶段过后将启动地下车库的管理,对未购买或租赁车位的车辆限制进入地下车库,同时对地面车位实施人车分流管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住建委、东丽区东丽湖街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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