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福巷嘉苑小区无供水备用电源 停电高层断水盼整改
本人是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福巷嘉苑小区业主。本小区为高层住宅,长期停电即导致高区二次供水停运、家中无水,已反复发生多年,严重影响基本生活。
依据:
1.《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二次供水设施应保障连续供水 ;
2.《天津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二次供水设施须具备可靠供电保障 ;
3.《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应保障共用设施正常运行 。
现小区二次供水泵房无备用电源/双回路,停电即停水,属于设施保障缺失、运维不到位。
个人诉求:
1.?责令物业/相关方限期为二次供水泵房配备备用电源(发电机/双回路),做到停电不停水;
2.?主管部门(住建、水务、街道)介入督办、书面回复、长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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