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女职工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产假的,用人单位应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产假期间的待遇标准,该标准不得低于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请问:
1.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该如何计算,依据是什么?
2.职工单休,每周工作6天(周六固定上班)的情况下,这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包不包含周六的工资?
3.工资中每月包含话费补助、交通补助、住房补助(发1年按月随工资发)、降本奖金(次年2月和6月分2次发),防暑降温采暖,这些是否计入产假前12月的工资总额?
4.基于以上情况,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能否根据该职工公司在个税APP上填报的职工产假前12个月应付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