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津规资源准函〔2025〕103号)批准征收土地
2025年7月1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东丽区2025年第十七批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5〕103号)批准征收土地0.3010公顷,其中经调查确认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万新街道南大桥股份经济合作社26宗宅基地,其中13户已在万新街道北片城市化项目工作中按照相关还迁政策进行安置,本次征地对该13户农村村民不再另行补偿;剩余13户按照《万新街道张贵庄雨水泵站项目专项拆迁安置方案》进行补偿。1、不在另行补偿的13户,在北片城市化项目中的各项拆迁款是否来自政府资金,还是占用了我村集体资产垫付的,之前不是一直说是自主拆迁吗?2、不另行补偿的13户是什么时间段在北片城市化被征收的?3、当时依据的补偿安置方案是哪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