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6-05-08

标题:投诉武清人民医院,在医院出现事故

20号晚上我母亲在医院陪护床上睡觉,床倒塌,头磕到脑袋住进了医院,我18号跟医院工作人员问在哪租陪护床,工作人员把床租给了我,然后就发生了事故,事发至今,医院无人问津,我想问下是不是病人死了,也没人管,我们就活该被撞?请相关部门领导给个反馈,普通老百姓难道不是人?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5-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针对各平台投诉同一事件,总务科及物业工作人员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9日与患者家属沟通,患者家属在陪护期间确有在陪护床上摔倒一事,但租赁陪床椅完全属于患者家属与三方人员达成的私人交易,无法核实租赁约定。科室内针对入院人员进行入院知识宣讲,明确告知患者家属陪床椅租赁位置。物业人员所属公司明确禁止工作人员进行有偿服务。患者家属摔伤后头颅 CT 诊断为“未见明显异常”;诊断为心悸,于区人民医院入院治疗,住院期间头颅核磁检查“未见明显异常”。患者家属自诉患者出院后再次经环湖医院诊断无脑内出血,回家静养,现患者家属要求当事人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7000余元,当事人表示无法接受,(物业公司接到投诉后对相关人员罚款600元,批评教育)请求患者家属诉讼解决,患者家属表示可以且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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