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丰年村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东丽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并对您的问题进行解答。您反映的百郦荣景苑11号楼101室,根据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规定,该房屋作为配套公建已移交至区人民政府,纳入了区直管公房管理,由丰年村街道统筹安排使用。
经丰年村街核实,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规定,百郦荣锦苑11号楼101社区文化活动站属于五分钟生活圈配套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产权人为东丽区人民政府,划拨给丰年村街道办事处统筹使用,系社区公共资源,主要服务周边多个住宅小区,并非专属服务百郦荣锦苑小区。该公建移交丰年村街道后,经现场核查,该场所位于15层住宅楼底商,与楼上及周边住户紧密相连,居住密集度高、对环境噪音敏感度强。若在此设立文化活动站,日常将面向周边3000户居民开放,开展活动时极易产生噪音,势必对周边居民日常休息、居家生活造成干扰。为切实避免扰民、同时提升服务条件,街道决定将该文化活动站位置进行调整,将原11号楼101室设置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居民统一由小区外侧出入口进出,实现人员流动与小区内部分离,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街道所属公建用房可以由街道统筹调配用于其他使用(包括办公用房)。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