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委立即进行核查。瞰湖花苑的开发建设单位天津鸿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为北京鸿坤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在2017年9月5日签订了《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对物业项目的前期物业合同进行备案不是对收费价格进行备案,故我委并未有相关物业价格备案文件。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多层3.05元/月·平方米,高层2.78元/月·平方米,经营性配套公建5.25元/月·平方米;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分别为:多层0.66元,高层1.11元,经营性配套公建0.66元。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收费高于政府指导价格,建议向属地政府申请成立业主大会(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可由社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履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待业主大会成立后,重新制定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价格。同时,关于价格问题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由其依职责进行查处。
经与业主电话沟通后,告知了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