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26-04-27

标题:建办市〔2024〕52号的规定不贯彻执行典型的不作为不担当

《建办市〔2024〕52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以及实施意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工作。其中,重点核查以下企业:(四)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贵委为什么选择性执行政策?为什么不核查这种聘用一年换4-5次注册企业的建造师?政策已经出了一年了,贵委是鼓励挂证呢,还是不作为不担当呢?正常工作的人,哪有一年换4个单位上班的,还是三个月河南三个月河北的。国家有资质考核那是因为曾经没有资质的时候,工程质量实在是烂的一塌糊涂,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失。现在这种人员,这种企业大行其道,你们作为主管部门不作为岂不就是跟他们沆瀣一气,甚至是鼓励他们的存在。下面两证图片我只是截取了少部分人员,天津市管辖的企业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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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6-04-30 是否超时:否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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