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袁* 提问时间:2026-04-27

标题:企业为实习生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操作指引

《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鼓励本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14号)规定企业可以为实习生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但目前咨询人社局、税务局都无法给出相应的申报缴纳渠道,麻烦提供具体的要求与操作指引。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6-04-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于4月29日下午15:29、15:40和4月30日上午10:16、10:20多次致电您,您的电话均未接通或占线。现对您咨询的《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鼓励本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14号)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津人社办发〔2025〕14号文件规定,年满16周岁,在本市参加学期性跟岗和顶岗实习的全日制学历教育职业院校学生可由所在用工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具体办理流程为:

1.首次办理: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公章,到单位所属区社保中心经办窗口办理实习生单工伤险种新增业务。

2.后续办理:首次业务办理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实习生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社保分中心的自助机上进行人员预登记,而后可通过单位的U-Key小钥匙进行该人员的单工伤险种增加业务,办理时需上传实习生的有效身份证照片以及相应的三方实习协议照片,由您单位所属的社保分中心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可在税务局客户端进行缴费。预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您也可以在您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增员业务。所需材料为:实习生有效身份证件、三方协议、公章、营业执照。若该实习生为天津首次参保,还需提供该实习生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温馨提示:因实习生的工伤保险无法进行补缴,请您注意增员和缴费时间。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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