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土房函字(2006)164号关于张贵庄路两侧土地实施征收工作的函的征地批复是哪个?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规自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已电话沟通予以答复,已告知您津国土房函字(2006)164号文件即为征地批复文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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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规自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已电话沟通予以答复,已告知您津国土房函字(2006)164号文件即为征地批复文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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