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投诉天津安华物业有限公司
我们是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道华丰家业主,现投诉天津安华物业有限公司(小区物业服务单位)严重不履行法定义务,漠视业主安全与合法权益,问题如下:
1. 物业合同履行不到位:保安、保洁等人员相继被裁撤,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安保巡逻、保洁等要求;小区内道路、地面损毁严重,楼内设施如电梯、楼梯、地面瓷砖、照明灯灯长期故障无人修复;居民长期投诉无任何反馈,业主权益无保障。
2. 安全隐患极大:小区仅开启两个门,均无法通过消防车,小区的消防门长期锁死,如有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楼栋内消防栓均已无水,且逃生通道均被杂物堆满,无人管理,火灾隐患极大;小区内监控设备均损坏,小区内部多次发生车辆事故,居民报警调监控物业均反馈监控设备早已无法使用,居民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3. 资料不公示:不提供小区内小区内电梯广告、充电桩、售水机等设施的收入公示情况。
4.其他违法行为:物业收取居民物业费从未提供合法发票,居民多年索取发票无果,怀疑物业公司存在多年偷税漏税行为。
该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单位,依法负有物业服务、维护配套设施、保障安全、公示资料的义务,但其长期不作为,已违反《民法典》《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规划、消防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业主权益,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风险。
希望物业公司完成本身责任,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要求
今该公司不与居民沟通,仅联系律所向居民施压,恳请政府部门督促天津安华物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