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26-04-15

标题:天津建造师证外省注册(历史互认)后,现能否调天津?

本人于2013年这天津考试并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当年因天津与江西省有政策 将建造师注册到了江西,现本人工作单位及社保关系均在天津,且工作单位可接收注册建造师,请问是否能将建造师转回天津注册?如何操作?烦请告知具体操作流程,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6-04-21 是否超时:否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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