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26-04-03

标题: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本人实名举报北大资源物业1有没有招投标手续 2政府批文 3有没有和业委会的合同 4问有没有经过业主双过半的同意 原告口头告知物业服务费2.99元/平米。根据天津市发改委2015年文件《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2元/平米,上浮不超过20%,政府指导价格最高1.44元/平米,北大资源物业超出政府指导价一倍有余. 当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签订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其上下浮动幅度超过第六条中20%规定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物业办法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天津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津发改规【2018】2号)等规定,其行为属于违反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且物业不服务不管理 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拒不处理,望执法部门查处。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6-05-07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6年4月1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管局、东丽湖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区住建委核实,关于招投标手续问题,建议您可以向天津市住建委物业招投标的部门进行问询。经了解,您所属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截止目前属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故没有业主大会和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是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为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已将相关政策向您解答,因以现有证据无法满足立案条件,故不予立案。在沟通过程中,您表示目前欠物业费,针对目前所欠金额要求执法人员进行相关调解工作,目前已受理,下一步将联系物业方进行相关调解工作。

关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东丽湖街经与您核实,您表示楼道堆物及楼内电动自行车有消防隐患,已督促物业加强小区巡视,发现楼道堆物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对于楼内电动自行车已安排工作人员挪到指定位置。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住建委、东丽区市场监管局、东丽区东丽湖街

2026年5月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