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龙盛园小区外墙漏水+物业拖延维修
我是龙盛园小区业主,我家外墙自2025年7月起出现漏水,现已严重渗入室内 !已多次向物业反馈,但物业至今未维修,理由是需等园区1/3业主签字并向政府申请。
请明确告知我:
物业在审批流程期间是否仍有临时维修义务?
物业说必须等业主签字比例达到1/3才能报政府审批,这种签字比例是否属于法律或地方规定的强制要求?
物业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无限期拖延维修?
我希望贵部门督促物业在合理期限内采取维修措施,防止漏水扩大或影响邻居。
不要打电话找我 我的手机陌生号码打不进来 书面回复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