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6-04-02

标题:龙盛园小区外墙漏水+物业拖延维修

我是龙盛园小区业主,我家外墙自2025年7月起出现漏水,现已严重渗入室内 !已多次向物业反馈,但物业至今未维修,理由是需等园区1/3业主签字并向政府申请。

请明确告知我:

物业在审批流程期间是否仍有临时维修义务?

物业说必须等业主签字比例达到1/3才能报政府审批,这种签字比例是否属于法律或地方规定的强制要求?

物业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无限期拖延维修?

我希望贵部门督促物业在合理期限内采取维修措施,防止漏水扩大或影响邻居。

不要打电话找我 我的手机陌生号码打不进来 书面回复即可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4-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与物业公司核实,该户为去年新报的漏水户,已经在提报的维修名单里。本着公开透明使用应急资金的原则,极大维护业主利益和权利,提高使用情况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漏水维修正在签字确认走流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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