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阴* 提问时间:2026-03-30

标题:新城悦隽央著南门雍福道商铺违规搭建大棚占道经营

区领导您好,

武清东蒲洼街道新城悦隽央著南门雍福道,西侧多家商铺,违规搭建彩钢大棚占道经营。曾投诉东蒲洼综合执法大队,截至今日,仍未拆除。

具体描述:悦隽央著南门商铺门口为公共停车位,自2025年11月起,有商铺自行搭建彩钢大棚用于违规生产经营。如胖哥烧烤,搭建彩钢大棚违规占地约60平米,高度约2米4,且于雍福道马路北侧常年违规停放烧烤车2辆,严重影响市民停车和出行;另一家如16元自助食堂,违规搭建占地约10平米,高度约2米。

问题反馈:曾12345向东蒲洼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投诉该问题,综合执法大队反应已去现场沟通。

基于此,三问执法大队:

1. 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6条,对于未经批准违规搭建设施的,是否应下达责令拆除整改意见书?第19条,私自占用道路用于经营的烧烤车又是否进行清收和管理?

2. 如上次已进行现场沟通并下达整改意见书,又请问整改意见书规定的时间是几日整改完成?如商家不配合整改,何时进行拆除?

3. 对于现在已经存在将近半年6个月的大棚?这半年如何进行监管?维护?如此庞大的一个彩钢大棚在日常的工作和巡查中可以视而不见?

恳请区领导对实际情况考察和调研,违建大棚旁边就是武清区的口袋公园项目,请还居民一个舒适、干净的公共活动区。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4-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街综合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了解到您的诉求是:东蒲洼新城悦隽央著南门雍福道西侧多家商铺违规搭建彩钢大棚问题。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核实情况基本属实。现场已明确告知相对人,其行为涉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属违规行为,并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已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下一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跟进,积极配合、协助上级及相关主管执法部门,共同做好该处违法行为的后续查处及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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