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私自把小区日间照料中心改为养老综合体
问题:我们小区位于华明镇泽信泽欣园, 买房时购房合同写的6号楼底商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我在天津市政务公开中查询的对我们小区规划的也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后来看5号楼装修施工现象不是按照这个进行的,我们小区其它居民咨询了12345后来转到东丽区民政局,给我们回复是 (手续合规,由日间照料中心,升级成全托养老中心,15–30张床位、可24小时留宿的,带临终关怀的那种。承诺会有老人从这横着出去,但不会在这办白事), 结果就是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升级成了全托养老中心。并且说程序合规但是不给我们居民提供合同证据,再我们看来1、违法了我们小区买房时合同 2、违反了政务公开中的公示的规划
诉求:1. 如果完全合规请给我们证据,私自改用途也应该给我们小区居民公示,并得到居民同意
2、如果程序不合规并且没有公示,请恢复原规划用途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保证我们的合法权限,现在民政局的回复态度给我们感觉就是 爱咋地咋地,反正一句话合规,纯粹就是糊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