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加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发放的问题
员工在元旦假期三天,周末加班,上一年度未休年假5天,应当如何发放加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
根据《人社厅函〔2025〕1号》第二条规定,“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等单位依法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其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1、是否要求用人单位在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时都应当按照额外的3倍日工资发放,即到手4倍日工资?
2、非法定节假日,如1月2、3日,和普通周末加班,加班费是否按照2倍日工资发放,其中包含当天应发工资,即到手2倍日工资?
请用文字回复,以作解释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