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6年3月23日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1号)要求,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女专技人员应按照通知附件延迟退休对照表“改革后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同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4号)要求,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市民表示已知晓政策,无其他问题。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