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无服务,小区所属居委会街道办不作为
1、紫韵枫尚小区物业没有服务:每天小区大门敞开;车辆出入无人管理,经常出现出不去的现象;绿化靠天;楼前防撞护栏长期缺失,小孩玩耍的地方长期被僵尸车、私家车占据不清理;楼道卫生脏乱,步梯上的灰尘无法下脚;地下室楼道灯长期不亮无人检修,并长期被拾荒老人堆放垃圾无人清理;楼前装修垃圾堆放区域早已到清理年限,业主投诉了也不清理;物业费不开发票,偷税漏税;此小区发生过火灾,消防不合格,现在是否合格,未知;公共收益的收支及公维基金的使用从未公示;小区发生的关于民生问题,无一例外都是业主通知物业......这些现象和没有物业有什么区别?故业主在入住两三年以后不交物业费;无良物业找几个老头老太太,摆拍几张照片作为证据起诉业主,以此方法来收取物业费;业主提供再多没有服务的证据,都是判输,这种恶性循环。请问区领导,1.8元/平的物业费标准,业主就只能享受这样的服务?老百姓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2、小区业主为维护自身利益,成立业主委员会,年前就将业主签字材料交给居委会,一直拖到现在不进行下一步,居委会推给街道办,街道办推给居委会;居委会、街道办的存在是为谁服务的?他们相互推诿,阻碍业主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