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房玻璃大量划痕长期拒不更换,开发商失联,物业推诿
事实陈述:2026年2月27日通过12345平台投诉:本人为品澜花苑业主,房屋交付验收时,多块窗户玻璃存在明显划痕,已当场标记并向开发商和物业反馈,列入质量问题整改清单。2024年仅更换部分玻璃,剩余有问题玻璃至今未更换。目前开发商已联系不上、处于失联状态, 物业长期推诿不作为,导致我房屋无法正常装修、 无法入住,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因房屋质量问题长期未解决,导致房屋长期空置无法使用,我未实际享受完整居住权益。2026年3月7日,武清区住建委通过平台直接反馈“该项目21年9月已出保。开发单位反馈,有问题的玻璃已更换完毕。”(期间未与本人联系核实任何情况)。
投诉:1.关于 “有问题的玻璃已更换完毕”:回复虚假。截至目前,我家卧室等区域的划痕玻璃仍未更换。2.关于 “已出保”的责任认定:我在质保期内已通过验收清单书面反馈该问题,因开发商失联、整改拖延导致超过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责任不应由业主承担。
诉求:1.武清区住建委重新核查事实,撤销不实回复。2.督促责任单位限期免费更换全部有划痕玻璃。3.对无法入住期间的物业费予以合理减免。
另:区住建委此种不进行核实直接回复投诉人的不作为行为是否有人监管?百姓合理诉求的归宿在哪里?是否复杂一些的投诉都要最终走到信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才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