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津党办发〔2008〕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现有人员(岗位)统计表;(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市或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六)组织实施。”各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完成后,自行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确定岗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
第二十九条规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第三十条规定“管理岗位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职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职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一)三级、五级管理岗位,应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二)四级、六级管理岗位,应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三)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应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综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各等级的具体聘用条件,由事业单位在国家和我市的政策规定的框架内自主确定。
结合咨询人的各项问题,具体答复如下:
1.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任职岗位,以招聘公告明确的岗位等级和招聘条件为准。
2.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岗位与聘用岗位保持一致,不存在试用期满转正任职。
3.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依据本单位具体岗位聘用条件,对接收退役士官予以聘用。
4.管理岗九级的基本聘用条件,学历为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聘用的学历、年限等条件,由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具体确定。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