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东丽区金钟新城生态社区小区村委会物业不作为
该小区村委会物业收取一年600元机动车停车费,但对于小区内车位不管理,不治理,任由原村村民使用三轮、杂物、僵尸车等乱占车位。该小区车位早年前曾出售并签定过车位合同,但是随着小区内住户的流动,早已出现很多变化,物业对于失效合同不清理,对于机动车位任由村民霸道占位,多处三轮车、杂物等强占车位情况,长期不理不睬,很难不让人怀疑是否因为人情关系勾结包庇。
相关情况向物业反应过,物业推给村委会,说村委会没有新方案(所以旧方案早就失效了他们也不管)。还说该小区是小产权房,建委也不管他们。等于他们想做事就做事,不想做事就不做,只管收钱,不治理。车位虽然是小事,但是对于居民来说,也是事关生活安稳便利的事情。使用三轮杂物强占车位的人,是引发邻里矛盾的人,但物业不管,只让自己协调,像这样的事情,如果大家都讲规矩讲道理,根本就不会出现,明显有一方是依着自己村民的身份,蛮不讲理,这样怎么协调?物业只收费,什么也不管,就因为他们是小产权,是大队自己管理,所以就没有人能约束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