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水条例》能否改变康泽家园小区供水设施维护单位
根据即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的《供水条例》第二十九条,“新建居民住宅的共有供水设施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改造后的居民住宅的共有供水设施,依法交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对前述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的共有供水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逐步将其依法交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居民住宅共有供水设施交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的,运行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东丽区康泽家园小区内供水调压调蓄设施以及相关管道的运行维护是小区物业单位负责的,经常由于管道老化或者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导致跑冒滴漏,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用水。请问《供水条例》施行后,小区的供水设施是否就移交给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希望能够依法尽快完成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