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共文化设施违法改造举报
被举报人:温暖的抱抱(天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EPNAH06K
经营场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泉旺路52号(天津市武清区图书馆亲子阅览室内)
举报事项:
擅自将公共图书馆亲子阅览室改为商业咖啡馆,违反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规定。
违法事实:
武清区图书馆是公共文化设施,原亲子阅览室为公益阅览区域,现被擅自改造为“青年咖啡馆”对外商业经营,未取得任何用途变更批准。
法律依据:
1.《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九条:公共文化设施不得用于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2.《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条:公共图书馆不得将馆舍、场地用于与公共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擅自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用于商业经营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举报请求:
1.依法认定该经营行为违法;
2.责令立即停止在图书馆内的一切商业经营活动;
3.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亲子阅览室公益用途;
4.依法立案查处,并书面反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