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落地实施,由哪个部门来监管?
政府同志:
关于我们反映的荣锦园小区住宅墙体楼板等隔声功能的问题,住建委回复:2020年11月验收时,当时无隔声检测要求。对此,我们很疑惑,想进一步咨询:
1.民用住宅墙体隔声功能是否是住宅工程质量中的一部分?
2.如果住宅墙体隔声功能是工程质量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不可忽视的很重要的质量内容,那么根据《建筑法》和《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之规定,负责对工程质量全链条监管的住建委,从设计,施工,到最后的验收环节,理应对墙体隔声功能进行全过程监管,全过程把关。怎么会没有检测要求呢?
旧的环境噪污防治法,虽然没有单独强调住宅隔声功能的监管问题,但其他法律有明确要求啊,这应该是一项很明确的法定职责。
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是一项强制性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的法律规范,请问负责监管该强制性法律规范落地实施的部门是谁?
也就是住宅墙体,楼板,门窗等建筑结构的隔声性能是否达标,其设计、施工乃至到验收环节的监管主体是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