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6-02-02

标题:请求清理居民小区露天曝晒液化气罐

我发现东丽区康泽家园小区19号楼(高层住宅建筑)的唯一安全出口外,长期停放的流动食品摊贩车(有时候一辆有时候两辆)上存放了多个液化石油气罐,在阳光下长期曝晒,且存在过路车辆磕碰风险,给小区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居民及物业单位虽多次劝阻也没有改变。根据《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加热、曝晒、摔砸、滚动……气瓶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请求相关政府部门予以纠正。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6-02-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城管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针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东丽区城管委已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正常环境温度为(-40℃-60℃),在当前季节无法因暴晒导致超过正常环境温度,不属于《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影响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的违法行为。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城管委

2026年2月1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