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聘任经办流程
本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22年12月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本岗位至今已满3年时间。于2025年10月22日于职称评审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参评企业自主聘任中级职称,2025年12月30日经发证机构“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初审退回,退回原因:“根据工程技术系列评价标准具备硕士学位,应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而本人实际情况远已经满足该原因所属理由,经本人核实,并向所在单位、所属集团沟通,均不清楚为何因此理由被退回。
2025年12月31日,经本人于所在单位、所属集团沟通,考虑是否存在系统填写有误的原因,本人又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到2026年1月30日为止,审核流程仍停留在“发证机构: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审核状态:待复审”,没有进展。这与系统所示“温馨提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每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自主聘任信息逐级审核后上传到市职称办的,经核对无误后,于月底前统一生成电子职称证书。”审核流程不符。
期间本人尝试多次致电申报政策问题咨询电话,均为得到明确恢复,因此向市人社局提问:
1.本人实际情况与年限等已经满足该退回理由,退回原因是否由于系统中个人信息填报有误所导致,如是,应该如何修改系统信息?如不是,是否还存在其原因。
2.职称办复审的时间是否依旧为系统所提示的“月底”,如是,复审结果何时能够看得到?如不是,那么复审时间是何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