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邹** 提问时间:2026-01-26

标题:追问罗浮路至芥园西道贯通工程市级统筹推进责任单位与解决办法

尊敬的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相关领导:

您好!本人此前咨询罗浮路(普乐道—芥园西道)贯通工程进展,收到建设单位城投集团下属公司回复,称工程因征拆和大运河保护问题暂不具备实施条件。但根据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该工程的核心瓶颈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现明确提问并建议如下:

1. 依据《天津市城市道路接管管理办法》,跨区域城市道路应由市城市管理委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结合市规划资源局征地管理要求,跨区项目征地需市级部门协调两区政府实施,且市住建委曾牵头推动雪莲南路等“断头路”征拆协调工作。请问该工程是否应由市住建委作为市级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红桥、西青两区及市规划资源局、市文旅局(大运河保护)等相关单位破解瓶颈?

2. 针对征拆问题,按照规定各区政府是征拆法定主体,市级部门需建立联动机制协调跨区征地。请问市规划资源局是否已指导两区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市住建委能否参照雪莲南路案例,组织两区政府、建设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征拆推进计划与时间节点?

3. 关于大运河保护合规问题,根据《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需按职责做好保护相关工作,跨南运河桥梁建设还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请问相关部门是否已启动生态评估与审批前期对接?能否开通联合审批通道缩短流程?

4. 建议明确市级责任主体,由市住建委牵头组建专项工作专班,参照国内跨区合作经验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将工程纳入市级重点民生工程;同步公开各阶段责任部门、推进时限及沟通渠道,让居民清晰了解进展。

罗浮路贯通涉及两区数万居民出行,其跨区协调、征拆实施、生态合规等核心问题均非建设单位能独立解决。恳请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与协同机制,尽快推动工程落地,切实回应民生诉求。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6-02-12 是否超时:

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6年2月4日

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具体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罗浮路至芥园西道贯通相关问题,该道路建设单位为城投集团下属道路管网公司,其中南运河至大明道路段已建成通车,南运河至芥园西道段仅实施了相关排水管线。

目前制约该段罗浮路建设的问题,主要是地上物拆迁难度较大。经了解,该区域征地拆迁工作目前由西青区负责实施。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有关情况,待完成征地拆迁后,组织建设单位加快实施道路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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