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6-01-23

标题:一处道路使用及负责部门咨询

此处道路用途是什么,什么单位负责此道路管理,是否可用于机动车通行?【道路详细位置见附件图片】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1-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关于您咨询强国道至前进道运河西侧堤顶路的相关问题,现作出以下答复:1、此道路用途主要作为运河堤顶防汛道路使用。2、该段堤防道路属于北运河综合治理工程,该段堤防道路虽已铺设完毕,但工程尚未整体完工,目前由施工总包单位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管理,工程整体完工验收移交后将由天津市北三河管理中心负责管理。3、该道路会用于机动车道路通行,我单位已按照公安交管部门要求与强国道、前进道辅路进行连接。经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应在公安交管部门对前进道交通指示设施安装完成后,具体开通的时间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统一安排。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水务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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