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6-01-21

标题:雍鑫红星华府地上停车一事

1、雍鑫红星华府小区内部地上停车位归属权,前期物业回复归开发商所有。收取的停车费用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能否由物业或者相关部门提供地上车位的归属证明?

2、目前有小区内部有占到停车的情况。如果说车位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占到停车的费用收入是否归全体业主所有?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1-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小区地上停车位所属权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占用公共区域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其所属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红星华府地上车位属于临时停放,主要用于访客车辆和应急救助车辆停放,地上车位按照三小时内免费,超出按照2元/小时收费,所收费用属于公共收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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