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天津城乡养老保险的相关事宜
两个问题:
1.天津现有政策是对于没有缴纳或断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允许其在60周岁之前按最高4800元每年的标准补缴15年,但是已缴纳城乡养老保险的居民却不允许提档补缴已交年份。 以前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普及少,大多数人都是按部就班交的低档位,账户内的积累资金很少。现在对政策了解的多了,开始重视养老保险才发现年龄大了,现在又不能补缴以前年度的差额提高档位。 这就导致了积极响应政策按时缴纳的居民不能提档补缴,反而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可以享受一次性按照每年最高额度4800元缴纳的政策支持。 这样也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性,也不利于养老保险的长期征缴。 目前,安徽、四川、湖南、江西、黑龙江等省份已经开通提档补交。希望天津关注到这一部分群体诉求,开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往年提档补差的通道,目前政策对响应号召的公民特别不公平。
2.另外,什么时候开通子女资助缴费,已知,广东,湖南,安徽,山东,湖北,江西,河北,福建,浙江,广西,陕西,河南,重庆,贵州,四川,新疆,江苏,云南,山西,吉林,甘肃……等地可以办理子女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