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叶* 提问时间:2026-01-16

标题:企业从未缴纳社保,能否补缴

尊敬的委办局领导:替亲属咨询一下,亲属自2001年11月至2025年12月止在企业工作,2020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从未缴纳社保亦未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正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关系成功确认自2001年至2025年止,劳动监察受理后,能否追缴补缴社保??如果不能补缴或追缴,那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回复为盼,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6-01-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告知目前社保中心受理的是登记业务,其亲属目前在天津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能提供在外省市法定退休年龄前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则可办理登记,否则不能办理登记手续。如确定符合登记条件,单位可持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以及外省市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缴费的相关证明到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事宜需要进一步到单位所属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市民表示了解。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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