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东丽区花语尚东三期不供暖不供水强制交付
住建委领导您好,我是花语尚东三期花尚雅园业主,我的新房合同交付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因开发商未及时取得准许交付证书导致延期交付,开发商于2026年1月8日取得准许交付证书,1月9日向业主下发通知1月11日开始交房,开发商明确通知不提供供暖,因不提供供暖从而也不提供楼内供水,导致业主不能对地暖试水和试压,给业主后期装修带来很多漏水隐患!请问如此条件新房在正常供暖季交付开发商不供暖是否合法,开发商要求所有业主都同意交取暖费才给开通地暖是否合法,此外,开发商还私下要求业主先承担整个供暖季费用再开通供暖的做法是否违法,如业主同意交取暖费是否应该按业主实际收房并供暖的日期承担供暖费用,请领导给予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