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非主动报停的供热是否需要缴纳报停费
我家供热之前归河东区房管供热服务中心负责,后来归天津市华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在归河东区房管供热服务中心负责期间因存在供热管道漏水未解决未缴纳供暖费,后期供热公司切断我家供热管道。因我家房屋一直处于出租状态,租户不需要供暖就一直未解决此问题。后来供暖公司发生变更,在变更后,供暖公司对管道进行了换新,未给我家留接口。如今因十六局二公司要统一缴纳供暖费,天津市华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我们需要缴纳之前的报停费后才能正常缴纳供暖费,但我们没有申请过主动报停,也没有发生用热事实,和新供暖公司也未签订供暖协议。此情况需要如何处理,供热公司只咬定必须得缴费,没有其他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