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荔隆广场沃尔玛超市销售质量问题产品,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25年2月在武清荔隆广场沃尔玛超市,线上渠道购买菜板,将近一年未使用,25年12月拆包装,发现菜板碎裂,随后找到沃尔玛线上渠道的售后经理,希望沟通处理,沃尔玛售后经理承认菜板存在质量问题,但是以销售时间太长为由,不予处理
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4条55条相关规定,希望沃尔玛停止销售存在质量问题这个品牌的菜板,并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追溯处理,对本人目前的商品损失,以及相关损失进行赔偿,根据缺陷产品3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一次回复内容:我局执法人员接到转办单后组织调解,经调解,被投诉人不同意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或其他途径解决。
回复内容中针对我的退换货及赔偿诉求,需要我自行进行司法解决,我可以接受,但是其中对于沃尔玛超市是否销售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以及对于产品是否进行了收缴,罚没违法所得,是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职责,请公示调查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