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博士人才引进补贴发放问题的咨询
领导您好,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0月14日发布的《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均须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毕业或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由市人才发展基金、企业(含国有企业、驻津企业)所在区各承担10万元,分3年拨付(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7万元)。之前咨询过这个问题,回复是今年年底可以申请,但是25年都过去了,都26年了,还没有消息,而且之前的留言还有电话给回复,现在留言都没有电话回复了,只在网上回复,每次都是具体等领导通知,也没有个准确消息能不能有个准确消息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