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服务不作为违反物业合同
业主小院由于业主长期不居住,物业人员并未定期打扫和整理,但是物业费要按照建筑面积的100%缴纳,合同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既然物业服务并未执行,由于物业的不作为导致其先违约,所以业主请求见减免相关物业费也是合理合法的。另外鸿坤澜境东苑小区的北京鸿坤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是否所提供的物业是否满足一级物业的服务标准在此提出质疑,请住建委相关领导考察裁定。本人从收房后积极缴纳物业费三年多,即使不住小区也是全额缴纳,现在物业人员的行为让我实在无法容忍,请相关领导调研。先附上图片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