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茂智慧科学城前期物业服务业主知情权
您好:
我是金茂智慧科学城四期业主,小区2025年1月交付至今,2025年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已全额交付。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胜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描述,未主动公开相关项目明细,作为业主需要知晓以下:
1,招投标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招投标公告,承诺,方式,过程,结果,期限,以及全部内容附件;
2,公共设施维护义务服务证据、环境卫生与绿化养护义务服务证据、安保服务义务服务证据、客服及承诺服务义务证据、业主问题反馈处理台账等等应当保存的记录证据;
3,信息公示义务证据如物业费收支明细、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及分配记录(含租赁合同、收入银行流水、扣除合理成本的计算依据、收益提存或分配方案);
4,消防安全保障义务证据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 24 小时值班记录(每班不少于 2 人,需值班人员签字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共用消防设施年度维护保养合同、检测报告(需由具备消防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出具);消防安全巡查记录(含每日巡查重点、发现隐患及整改情况);
5,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义务证据如电梯安全总监及安全员的任命文件、岗位职责说明书、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电梯安全日常检查记录;电梯定期检验报告(由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
6,物业经理人,保安保洁等相关外包服务的人员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