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熊* 提问时间:2025-12-29

标题:投诉天津市清蒲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普遍占用公共停车位

尊敬的主管部门:

我是天津市清蒲物业公司所管理小区的业主,现投诉该公司存在普遍性违规行为:其管理的所有小区均存在用智能垃圾箱等设施占用业主公共停车位的情况,严重侵占业主共有资源,导致业主停车困难。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及《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不得擅自占用损害业主利益。此前我曾通过相关渠道反映处理。该公司以“要挪都得挪”,这都是上面领导决定的,为由拒绝整改,属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

现要求:1. 责令天津市清蒲物业公司对旗下所有小区开展全面整改,立即移除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设施,恢复车位使用功能;2. 相关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加强日常监管,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恳请主管部门下场视察一下天津市清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小区,均存在上述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6-01-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街道立即安排专人跟进处理。天津市清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于东蒲洼街道还迁社区,您反映的小区设置智能垃圾箱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况不属实。小区物业设置垃圾投放点儿是每个小区必须设置的,设置智能垃圾箱是为了全体业主投放垃圾更方便、更快捷,是为了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必须给业主提供垃圾投放点位,所以在小区设置智能垃圾箱不是损害业主利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