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区住宅墙体隔声功能差,没有违反相关规范吗?
区政府同志:
我是团泊西区荣锦园小区业主,原来,曾经向政府部门反映过我家住宅分户墙隔音功能可能存在不达标的情况(也曾经向开发商和物业多次反映过此项事情)。对此,住建委只回复说:荣锦园小区住宅使用的材质是合格的。至于隔音功能是否合格,他们却只字未提。而物业和开发商对此事,则明确表示处理不了。
经查,国家出台的强制性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明文规定:分户墙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卧室起居室与邻户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均应该大于45分贝。即45分贝以下的声音应该是听不到的。而与非居住用途空间的隔声功能标准更得大于51分贝。
但隔壁邻居仅仅正常说话,我们这边就可以听见。当然,我这边正常打电话和说话,对方也能完全听到。而与非居住用途空间的隔声功能也差,外面有什么响动,立刻都能听到。这可是才入住没几年的新房啊,隔音功能这么差!
住建委同志说房屋墙体的材质是没有问题的,材质没有问题,功能却可能有问题,这是什么逻辑?
民用住宅最基本的一个功能就是分户分屋隔音,以确保业主的隐私安全。但现在这个最基本的功能都明显存在问题,我们希望尽快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