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25-12-27

标题:金钟街拆迁补偿15年什么时候可以落实政策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人:

作为大毕庄的原住户,2013年我们响应国家号召,毫不犹豫选择搬迁,当时想着有国家补偿承诺,很少有人闹事,想多拿钱。整体搬迁的顺利在全国应该也是很少见的。

但!至今时隔近13年了,拆迁补偿政策(含:7.5万元/人、15平米/人)仍然没有落实。期间,原住民不断有人离开这个世界,致死也没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福利。如今我自己也年过50,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父辈也身患重病。

大毕庄村民比较质朴,但质朴并不是拿来消费的,难道老实人就应该被欺凌吗。

金钟新市镇整体迁村并镇是国家项目,是有专项资金的,相关部门以一句没钱推诿我完全的懒政行为。这些资金被谁挪用,伤害老百姓的利益。至今也没有任何说法,到底该怎么解决,什么时候解决。

我们不清楚!

现在金钟新市镇的情况是,别说补偿。就连小区路灯、草坪、主路红绿灯坏了都没人管了。

我们老实巴交的把地交了,就该被这样对待吗?

请各位大人关注民生,引起重视。跪谢!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6-01-26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6年1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金钟街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金钟新市镇五个村(大毕庄村、欢坨村、新中村、南何庄村、南孙庄村)的安置补助费(7.5万人口钱)及经营性小户型情况,需结合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出让整合情况,土地需全部具备开发利用价值,且全部被征收后,对集体经济组织实际资金资产情况进行综合测算,经民主决策进行分配。 新市镇五个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并未完全出让整合,故目前不具备分配条件。已出让整合的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已拨付至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已结合本社实际情况,依据民主决策决议进行分配使用,另经集体经济组织反馈所收相关征地补偿已用于缴纳村民失地保险、合作医疗保险等方面;未出让整合的土地,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已进行盘活。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金钟街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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